在Vivian & Anson這邊已經住了二個星期,現在我們得要開始思考下一歩了。住宿的部分,因為我們只能住到4/7,最多也只能到4/10,因為二房東他們4月中旬要結婚,他們的家人及朋友會來澳洲參加婚禮屆時將會住在這,所以我們現在這些房客勢必要另覓住處囉! 另一方面,在跑了圖書館二週之後,我們也必須要開始考慮工作的部分了,畢竟我們是來打工度假又不是來唸書的,更何況資本也沒那麼雄厚可以一直燒下去。
只是這樣的狀況有點尷尬了,這邊要租短期的share room並不容易,city的短期工作機會也不是太多,若是工作地點在郊區,那我們在city租屋可能不方便上工;另外我們也有考慮是不是要往北移動,以冬季來說北領地正好是旺季,工作機會比較多;若是留在南澳的話,可以上雪山工作也是不錯的選擇。總之整個變數很大,所以我們決定先找工作,然後以工作的地點來決定我們下一步要往哪為優先考量囉!
我們今天有跟室友一起去看房子,今天的屋主是一位已經從台灣移民過來四年的女士,當初她是為了小孩的教育決定辦移民,一開始也很辛苦帶著二個小孩先過來,為了取得PR要先去上語言課程並且在Central Market擺攤工作,凌晨三點鐘就得去批貨來賣。現在拿到PR後她可就輕鬆了,不用再去擺攤而她先生也在一年前結束了台灣的工作搬過來。她很喜歡澳洲這邊的環境,也很愛她現在買的這棟房子,在與她聊天的過程中覺得她是個很熱心也很開朗的人。其實她的房子我也蠻喜歡的,格局來說真的蠻適合出租,因為是個”ㄇ”字型的房子,二邊都各有房間、起居室,房東與房客可以互不干擾。另外她們還有很大的庭院,舊屋主種植了許多玫瑰、果樹等,而現任的新屋主也很愛,她有請我們吃自家庭院種植的石榴還有自己提煉的玫瑰花茶,她甚至還用自家種的葡萄釀兩大桶酒,屋主真的是非常享受她現在的生活呢! 但是房租對我們來說挺貴的,一週要AUD200…除非我們在這找到工作吧! 不然實在租不下去說。
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